关于评选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的通知 各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指导站、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了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4—2010年)》(沪府发〔2004〕33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上海市中学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体〔2004〕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知识产权工作的补充意见》(沪教委体〔2006〕28号)中加强中小学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活跃中小学创新氛围,增强学生专利意识,在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现于2006年8月中旬在本市中小学范围内开展评选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的活动。 一、申报范围 凡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读的学生在校期间已申请的专利均可以申报参加此次评选。 二、奖项设立和奖金分配 (一)发明专利申请奖 5名金奖:人民币3,000元/每名 10名银奖:人民币2,000元/每名 15 名铜奖:人民币1,000元/每名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奖 15名金奖:人民币1,000元/每名 20名银奖:人民币800元/每名 25名铜奖:人民币600元/每名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奖 10名,人民币400元/每名 三、授奖条件 (一)所申请专利的技术创新性:该专利相对于现有技术、设计具有进步和实质性特点; (二)所申请专利的实用性:该专利具有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 (三)所申请专利的效益性:该专利具有潜在的市场前景或经济效益; (四)所申请专利没有署名权纠纷。 四、评审机构和办事机构 设立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上海市知识产权局、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有关专家组成。 办事机构设在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五、申报程序 参评对象可到所在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科技指导站申领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的申报表,亦可在网上下载(网址www.sipa.gov.cn),按规定如实填写,一式三份,由所在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2006年10月15日前送交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六、审核评审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报的专利奖参评对象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项目。 七、颁奖 获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的学生,由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金。 八、本次评奖办法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联系部门: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联系人:胡佳蓉、高敏 联系电话:64378912、61113739 附件: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申报表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二○○六年八月九日 抄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附件: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申报表 上海飞利浦杯青少年专利奖 申 报 推 荐表 参评项目 申报类别 专利申请号 申报人姓名 所在学校 联系电话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 报 推 荐表 申请专利名称 | | 专利申请号 | | 申请类别 | | 发明设计人 | | 是否授权 | | 所在学校 | | 联系电话 | | 指导教师 | | 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参评专利申请说明: (包括所申请专利与现有技术、设计相比的进步和特点,所申请专利的工业上应用前景,所申请专利的潜在市场,所申请专利的社会效益,写不下可附页) 发明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所申请专利有无获奖 | 所申请专利转让或实施情况 | 导师推荐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 学校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审委员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提供附件目录:1、专利申请文件(复印件)、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所申请专利实施、转让以及相关效益证明; 3、其他相关证明。 以上信息均摘自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网站,活动将于2006学年第一学期在本中心举行 表格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