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办单位:上海市军事体育俱乐部、上海市宝山区青少年科技指导站 三、参赛对象:本市中小学学生 四、竞赛项目 1、一级牵引模型滑翔机(P1A-1) 2、初级橡筋模型飞机(P1B-0)指定“浦兴”号 3、二级橡筋模型直升机(P1F-2)指定“云海”号 4、初级电动线操纵特技模型飞机(P2E-0)指定“空中战士” 5、无线电遥控弹射模型滑翔机(P3T) 6、初级无线电遥控电动模型飞机(P5A-0)指定“创新者” 7、一级无线电遥控电动模型滑翔机(P5B-1)指定“火鸟403” 8、无线电遥控电动直升机(P5C)指定“拉马” 五、赛程安排 上半年各区县初赛 下半年决赛时间另定 六、参赛方法: 1、每个区县只能组成一个代表队。 2、 每个代表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 3、 小学组限五年级以下(包括五年级),中学组包括预备年级。 4、 参赛学生不得兼项,模型不得交换使用。 5、 竞赛报名日期另定,报名后参赛人员不得更改。 6、 决赛活动赛务费收费标准自由飞竞时类项目每人每项10元,其余项目每人每项50元 7、 各项目参赛名额另定。 七、成绩评定 1、设区团体总分前6名。 2、每个项目、各组别设一等奖6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 3、区团体总分为所有参赛学生的总分相加决定团体总分。 4、某一单项、某一组别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或减少等第奖.某一单项中小学组可以合并。 5、竞赛成绩换算成标准分计入团体总分。 6、根据参赛学校的活动成绩和学生的参与普及面,评出学校优秀指导教师奖30名。 八、奖励办法: 1、给区团体前6名的单位颁发奖状和奖杯,向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2、给各项目、各组别获等第奖的学生颁发证书。 3、给获优秀指导老师奖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4、对获奖个人赠送上航免费机票参加航空夏令营活动,名额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