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海市《徐教院附中杯》青少年电子技能竞赛规程 一、竞赛目的: 本竞赛旨在在中小学生中普及电子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科学素质和技能,积极动手实践,完成电子小作品的制作,并促进中小学校电子科技活动的开展。 二、竞赛组织: 本竞赛为市教委批准的市级电子竞赛活动。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为竞赛主办单位。 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中学为竞赛协办单位。 三、参赛对象: 本市中小学生,分小学、初中二个组别进行比赛。 四、竞赛内容: 竞赛器材:小学组使用“微型电子灯”,初中组使用“电子风车”,分组进行比赛。竞赛须完成二次电路组装,第二次为创新题,对电路所作改进当场公布。参赛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组装,记录所用的时间。 五、参赛方法: 由各区、县组织基层学校进行预赛。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决赛。决赛总名额每组别200人。每个区县基本名额为5人。其余根据预赛人数分配。 参赛学生自带组装工具、参赛器材与备用器材。 六、设奖方法: 根据参赛人数设奖比例为个人一等奖5%,二等奖10%,三等奖15—20%。名次根据组装完成题数与所用时间决定。只完成一题的成绩以创新题优先。 各组别设团体奖三名,获奖名次根据各区县前5名的成绩计算,根据5人中完成组装的人数、总完成题数、总完成时间依次决定。 根据各区县参赛等组织情况,设优秀团体奖若干名。 一等奖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为优秀指导教师。 七、奖励方法:向获奖学生颁发奖状或纪念品。向获奖单位颁发奖状或奖牌。 八、竞赛日期:定于5月13日举行,详细情况见参赛证。 九、竞赛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教师进修学院附属实验中学(上中路50号) 十、本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200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