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通知转发自全国NOC活动组委会,请于2007年3月31日将填写好的“参会回执表”通过电邮方式发回给上海组委会(shnoc@126.com)。 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第二次全国教师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发明协会: 由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国发明协会联合主办的第五届“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英文缩写“NOC”活动)全国总决赛将于2007年7月在重庆市举行。第五届“NOC”活动是在成功举办了四届的基础上,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中央电化教育馆、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和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支持的一项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活动。根据主办单位的建议,本届活动在“内容设计”及“组织办法”上进行了一些调整。为保证决赛的参赛水平,进一步推动信息技术教育在全国各地的发展,同时也为全国各地的教师提供一次观摩交流学习的机会,促进区域间信息技术教育的交流与发展,结合各地意见,通过全国组委会研究和考察,决定于2007年4月13日到16日在湖南长沙市第一中学举办“第五届NOC活动第二次全国教师高级研讨班”。 此次高级研讨班由教育部网络科技时代杂志社、湖南省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和长沙市第一中学承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的时间、地点 2007年4月13~16日,湖南省长沙市第一中学。 二、高级研讨班议程安排表 三、参会相关说明 1)会议代表的住宿统一安排在莫泰连锁旅店长沙五一店。住宿标准: 90、120元/床/天。自行选择,费用自理; 2)会务费580元/人(含餐费、讲义资料费、专家讲课费和考察费等); 3)会议代表的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4)会议代表如需要安排其他参观活动,费用自理; 5)请于2007年4月9日之前将填写好的“参会回执表”通过传真、邮件等方式发回给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四、报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东路77号莫泰连锁旅店长沙五一店(原东方大酒店) 1)乘飞机的代表,乘民航机场大巴到民航大厦下车步行2分钟左右即到; 2)乘火车的代表,步行5分钟左右即到。 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 组织委员会 2007年3月12日 附件: 参加赛项培训回执单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单位及职务 | 电话、手机 | 电子邮箱 | | | | | | | | | | | | | | | | | | | 参加 培训 的赛项 | 网络英语、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 | 参加( ) 不参加( ) | 虚拟机器人足球、智能机器人创新设计 | 参加( ) 不参加( ) | 网络中文 | 参加( ) 不参加( ) | 主题网页制作、平面设计 | 参加( ) 不参加( ) | 动画制作,漫画创作,基于教学的动画、游戏作品设计 | 参加( ) 不参加( ) | 应用数学、数学创新成果展示 | 参加( ) 不参加( ) | 优秀教育博客评选 | 参加( ) 不参加( ) | DV短片创作 | 参加( ) 不参加( ) | 教具、学具和教学仪器创新设计 | 参加( ) 不参加( ) | 返程时间 | | 票务预订 | | 其他要求 | | 说明:1、在所参加赛项后面划“√”; 2、请将该回执填写好后于4月9日之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给全国组委会; 3、票务预订栏目请写明:是否需要预订返程票,并写清楚具体航班或车次。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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